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第一轮第五十五项整改任务)
2023-01-17 20:28:13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五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3日至1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联系电话:028-85520232;邮寄地址: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905办公室(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
附件:
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月12日
(联系人:欧舟;联系电话:028-85520232)